本报6月1日讯 (记者 薛琳)今日,省环保厅通报了去年我省11个重点城市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吕梁市因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缓慢,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
省环保厅对各市2009年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结果显示:11个重点城市全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二氧化硫年度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方面,除吕梁外,其余10市也全部完成任务。
据省环保厅总量处负责人介绍,影响吕梁市减排任务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在5月13日环保部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吕梁市污水处理厂被挂牌督办。
对此,省环保厅当即发出督办通知,要求吕梁市高度重视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要求在环保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接到督办通知后,吕梁市筹措10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二期扫尾工程。目前,二期续建工程土建与设备安装已基本完工,开始进水调试,深度处理工程项目也已完成招标工作。与此同时,吕梁市还对污水处理厂原厂长给与了免职处理,对建设局局长、城市管理中心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