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落实情况如何?落实是否到位?10月10日至17日,兰溪市政府开展“回头看”,确保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到位。
去年,省人大采取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等。
根据兰溪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兰溪市政府常务会议迅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了6个方面24条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内容和方式等,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全面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不断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据悉,下周,兰溪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政府落实水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意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