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山西省环保厅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突出市县进行重奖,对"十一五"期间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同时对今年前7月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进行奖罚。
为表彰在"十一五"期间实施蓝天碧水工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山西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先进县市、企业、个人进行奖励,先进市县最高奖励30万元。
据悉,对总结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的重点城市和县(市),省政府分别给予20万~30万元、10万~20万元的奖励;荣获先进单位的省蓝天碧水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省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荣获先进企业,省政府将给予10万元的奖励;荣获先进个人,省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以上获奖市县、企业及个人,都将颁发山西省"十一五"蓝天碧水工程先进单位、企业、个人牌匾。
为尽快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及跨界断面水质,山西省自今年1月开始,实施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对水质改善断面进行奖励,未改善则进行扣缴。今年1~7月,累计扣缴15049万元,奖励5300万元。其中,太原市扣缴2338万元;大同市扣缴205万元,奖励1800万元;朔州市扣缴680万元;忻州市扣缴60万元,奖励1000万元;吕梁市扣缴8836万元,奖励650万元;晋中市扣缴1848万元,奖励150万元;长治市奖励1000万元;晋城市奖励200万元;临汾市扣缴950万元,奖励300万元;运城市扣缴132万元,奖励200万元。阳泉市水质保持稳定,不进行扣缴和奖励。
据了解,山西省目前共有37个地表水跨界考核断面,其中23个为例行监测断面,14个为新增设的监测断面。今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与上年同期相比,23个监测断面中有14个断面的化学需氧量浓度明显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