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祭祀活动对水源水质的影响,打击非法建造坟墓的行为,日前,辽宁省环保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抚顺市政府联合开展了“保卫水源——清明行动”。
为广泛宣传此次活动,引导群众合法殡葬、文明祭祀,四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还在新闻媒体上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源保护区墓葬管理工作的通告》。公告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建造坟墓;已经建造的坟墓,由民政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大伙房水库一级保护区从事上坟祭祀活动;违反规定的,由环保、水利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在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破坏林地私埋坟墓(含动物坟墓)的,由林业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另外,清明节期间,省环保厅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上岗执勤,在通往墓葬集中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置宣传牌和路障,向广大群众宣传合法殡葬和文明祭祀的知识,劝阻到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祭祀的人员。省环保厅还安排水源环境监察队伍,利用铁锹、耙子、编织袋等工具,对留存在大伙房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祭祀用品进行清理。
据了解,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辽宁省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也是全国最大的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2011年被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列入国家首批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自2011年起,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陆续为辽宁七城市提供饮用水,其水质直接关系到辽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2300万人口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位于抚顺市境内的大伙房水库是大伙房水源的取水地,也是全省人民关注的焦点。由于大伙房水库风光秀美,碧波荡漾,被视为“风水宝地”。多年来,一些人无视法律规定,在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建造了数以万计的人和动物(宠物)的墓葬,大量砍伐林木带来严重的生态破坏,不仅使生态系统涵养水源能力大大降低,而且造成水土流失,这些都对水库水质造成威胁。众多动物的尸体在填埋前均未进行过无害化处理,而墓葬与水库库区仅十几步的距离。每年清明节期间,大量的祭祀人员进入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各种祭祀用品在水库岸边的林地里随处可见。遇到降雨,这些祭祀用品都随着雨水进入库区,严重影响水库的水质。
据悉,辽宁省环保厅正在启动简易处罚程序。今后,对于进入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从事旅游、垂钓、祭祀等违法行为的个人,将现场予以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