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政府召开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早日还青海人民一条清澈的母亲河,湟水河流域严禁新批水电站,严禁新批沿河畜禽养殖场,新上工业项目一律要达标排放。同时,今年湟水流域要实施一批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第一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执行的是二级标准,对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氨氮和总磷去除效果较低,而湟水流域的主要污染物及治理的重点是氨氮和总磷。通过对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局部改造和增加相应处理设备,提高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城镇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预计年减排氨氮1366吨,对进一步改善湟水水质具有重要作用。
西宁实施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宁湖湿地工程
重点解决西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溢流口至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截流干管不通及不顺导致污水溢流的问题,重点实施火车站污水过河管道、门源桥污水过河管道、海湖桥至建国桥污水管道、建国桥至团结桥污水截流管渠。计划实施宁湖湿地项目,进一步处理污水处理厂排水中的污染物,美化河道景观。
海东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重点建设平安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工程和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合理规划污水处理厂,满足发展需求。实行综合治理。
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重点实施青海明胶、青海绒业、青海宜化等8家重点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