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违法排污“三查”行动已进行2个多月,成效如何?省环保厅派出五个督导组,从今天开始,督导检查各地“三查”行动开展情况,确保违法排污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据了解,省环保厅自2月1日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以查非法排污、查超标排污、查恶意排污为内容的“三查”行动。截至3月底,全省共排查企业19000多家,取缔关停违法排污企业和摊点1225家。
为确保“三查”工作取得实效,省环保厅派出五个督导组,从4月9日至25日,对各地“三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据介绍,此次督导主要检查:各地污染排查是否做到辖区内污染源全覆盖;县与乡、乡与村是否逐层签订了排查责任状;是否组织相关部门采取交叉排查、错时排查、监测监控、明察暗访、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对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或者使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企业,是否对危害程度进行了评估、制定了治理方案、明确了恢复措施及时限要求;是否落实了关停取缔一批、限期整改一批、行政处罚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媒体曝光一批的要求;是否对存在动员部署迟缓、排查走过场、打击非法排污不力等问题的单位进行了督查;是否对为非法排污企业供电、供地、供水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问责等。
按照要求,各地排污企业3月31日前必须全部录入《河北省排污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对工作开展不力、问题突出、隐瞒不报的,将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行政问责。(记者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