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下发,今后本市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费将提高。
记者上午从水务部门获悉,方案中提出,作为再生水厂建设投资的一部分,本市污水处理费和再生水价格将逐步提高。今后,政府投资、财政运营经费补贴与污水处理行政收费统筹使用,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模式,保障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成本及企业合理收益。
目前,北京收取居民污水处理费1.04元/吨,再生水价1元/吨左右。但由于本市污水处理费用缺口较大,需不断增加政府补贴才能完成。
今后,本市将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根据污水排放量及污水处理量等指标,由上游区县向下游区县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区县缴纳污水处理经济补偿费,经济补偿费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后期运营等方面。
据介绍,加强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本市将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内,本市将新建再生水厂47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20座。
到“十二五”末,全市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其中,四环路以内地区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指中心城及海淀山后、丰台河西、大兴区五环内地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8%,新城污水处理率达90%;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实现首都水环境的明显好转。
重点 严格监督工业废水直接入河
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建再生水厂47座、新建改造污水配套管线1774公里、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14处和临时治污工程四大类,共83项任务。
为保证任务的完成,计划中强化了属地政府责任。要求中心城区严格控制人口过度集中,严厉整治各类商户无序排放污水问题。之前,就有包括清河等在内的地区因为人口的过度集中,造成污水处理能力衔接不上、污水只能直排入河的现象发生。
对于企业污染的源头监管,也将更为严格。明年6月发布实施的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工业企业排放标准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将加强对化工、制药、纺织、食品制造、酿造和电镀等工业废水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监管,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在“十二五”末达到新的排放标准。
依法限期关停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定位的企业和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小型生产企业。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和粪便消纳设施、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
调查 很大一部分河道缺水、水质差
今年2月的监测数据显示,全市共有河道长度2545.6公里,其中有水河道长度为2300.4公里。调查结果显示,符合II类标准的河长971.1公里,劣V类河长907.24公里,均约占有水河长的四成。目前北京很大一部分的河道存在缺水、水质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