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水价调整尤其受到关注。27日,一场海宁市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举行。31名来自各行业的代表就调整方案纷纷发出自己的“声音”,不走过场。
此次调价的项目主要有两项:一是自来水销售价格,现行的自来水销售价格为1.5元/m3,自2008年制定以来只有部分微调;另一项是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目前,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为0.5元/m3。其中,最受关注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分三个等级梯度收取,而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也有所提高。
调整方案称,近年来,海宁市供水成本不断增加,供水企业出现亏损。同时,目前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远低于污水处理成本,也低于毗邻地区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因此,调整收费价格有其必要性。
听证会上,不少代表在表示“原则上同意”之后,均建议“部分修改”。建议修改的意见集中在用水量、调整幅度等问题上,有代表提出,可否提高第一阶梯用水量,从现有方案的18m3/月(折合成全年为216m3)提高到20m3/月(折合成全年为240m3)。居民代表李顺祥认为,阶梯式水价的调价幅度要进行充分论证,防止跟风涨价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一些代表一致对水质表示关心。“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调整水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调价的同时能否使水质得到改善,让市民真正喝上放心水?”居民代表卢伟国不无忧虑地说。“供水部门当务之急是做好服务,提升管网质量,提高居民用水的水质。”居民代表祝烨烨表示。
企业代表孙云浩提出,市水务集团属于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企业,在遇到困难时,政府是否可以给予支持?企业也应积极行动,通过降低营运成本,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实现扭亏为盈。
市发改局副局长张雪林表示,此次的调价方案并不是最终方案,审价委员会将在吸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上报市政府审批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