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日前正式启动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
此次划定范围为各旗县区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且未纳入城镇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是嘎查村所在地在用、备用和规划在建的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同时,对筛选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有关水质监测、保护区划分、污染源信息、环境保护对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分析。
划分程序是由各旗(县、区)政府提出划定方案,经市政府同意,自治区环保厅审核后,报请自治区政府审批。此项工作将在2014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