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海省政府批准,5月28日,省水利厅、省统计局联合发布《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公报》。标志着历时近3年的青海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首次查清了江河湖泊、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流湖泊治理保护、水土保持、水利行业能力建设等水利“家底”。此次普查成果将对青海省科学谋划水利长远发展战略,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增强水利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水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国务院决定,2010年至201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时期为2011年度。青海省按照普查“在地原则”,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工作单元,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形式,组建了55个水利普查机构,选聘2531名普查员、760名指导员,严格按国务院水利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共清查登记对象93008个(项),填报各类普查表格35974张,填录处理数据信息近百万条,高质量完成了各阶段目标任务。
普查结果显示,青海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3518条(包括跨省界河流144条)、省内总长度11.41万公里,常年水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湖泊242个(包括跨省界湖泊3个)、省内水面总面积12825.8平方公里,并通过容积测量实测青海湖水位在3193.5米时,湖区水域面积为4294平方公里;共有水库204座、总库容370.03亿立方米,水电站254座、装机容量1565.06万千瓦,灌溉面积389.05万亩,地下水取水井7.49万眼、地下水水源地41处;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30.02亿立方米、河湖取水口3034个、地表水水源地96处,全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4454.7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