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屈家树昨天表示,目前没有数据能说明珠江口的水质“最差”。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专题汇报会于昨日召开。会上,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屈家树作了关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下称“《办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屈家树介绍,自2009年《办法》颁布以来,全省各地都努力加大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海洋环境监管,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
据介绍,在财政投入方面,自《办法》施行以来,省财政按要求将海洋环境保护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5年来共安排资金31.77亿元,其中27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向海洋排放污水。“省财政每年还安排4000多万排污费资金,支持重点污染源防治等项目”,屈家树说,目前广东省共有67个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是全国极少数几个实现‘一县一厂’的省份”。但他同时表示,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能力建设方面,投入经费仍不足,“与广东经济大省地位不相适应”。
会上,有执法检查组成员提出:“此前环境保护部披露,珠江口的水质极差,我想知道究竟有多差,在我国的海湾中是不是最差的?”屈家树表示,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能说明珠江口的水质“最差”,今后将加大在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的力度。他还透露,近期广东省将投入5000万元开展珠江口海上浮标监测系统建设,在珠江口部署12套浮标在线监测系统,建设1个在线监测服务平台,争取到今年年底县级监测机构的覆盖比例不低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