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5月1日起,济南市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正式实施。新的《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除了在内容上比过去使用的《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增多以外,在意义上也较之前有了很大变化。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条例》将科学配置水资源,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加大社会水资源保护意识、节约用水意识和水患意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的推广体系。
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低,水环境污染有加剧趋势,特别是在干旱年份和季节,生活和生产用水与保持泉水喷涌的“生态用水”矛盾尤为尖锐,济南市的基本水情为水资源管理提出了更严的要求。2011年中央、省委、市委三个1号文,2012年国务院3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3号文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2〕25号),都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在此背景下,立足济南市实际,对2001年颁布的《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据市水利局水政处处长张玉堂介绍,修改《办法》有多方面原因,《办法》已实施10多年时间,在这期间,上位法针对国家水资源管理的形势作了一些调整,地方法规要符合上位法,所以《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也是对上位法的及时跟进。
除此之外,管理体制的变化和供水结构调整也是修改办法的主要因素之一。“自从《办法》出台以后,济南市包括卧虎山水库、狼猫山水库、玉清湖水库等几个水源地,由城市供水部门管理统一到水利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水资源,修改之后将便于管理。”张玉堂说,《条例》还将对用水总量指标、用水效率指标、排污总量指标实施严格管理,并新增水资源的规划。张玉堂表示,过去,很多项目是先制定,再去调配水资源。水资源是服务于城市社会发展的,《条例》里明确指出,特别是重大项目,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城市发展规划要服从于水资源调配。另外,《条例》还针对济南市一些实际情况,从保泉、水生态文明市建设的角度出发,结合具体取用水管理出现的一些问题,就加强这方面管理作了一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