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包括十条35项具体措施,把政府、企业、公众攥成一个拳头,向水污染宣战。
当下,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正在我市大力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正在有序铺开,“水十条”的出台,将为我市治理水污染提出哪些要求?响应治污“水十条”,株洲将从哪些方面发力?
近日,记者梳理“水十条”相关条文,采访市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出了我市下阶段水污染治理的7个关键词。
关停——取缔“十小”企业
【条文】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解读】
“水十条”明确了“十小”企业的取缔范围及时间,释放出的明显信号就是: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就会被重罚,甚至被取缔。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仅涉重金属企业方面,我市从2012年至2014年,就分别关停了37家、52家和38家。
“到目前为止,株洲‘十小’取缔范围内的企业已经非常少,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的相关部署,将这些企业全部关停到位。”该负责人说。
治理——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条文】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水十条”还对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作出要求。
【解读】
十大重点行业的整治,是通过建设淘汰落后、污染产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
市环保局上述负责人称,十大重点整治行业中,我市主要涉及的是造纸、有色金属、印染、电镀等几大行业,我市经过近年来的整治升级,绝大部分企业都有了环保处理设施,但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这些行业企业的环保处理设施,还需要进一步改造升级。
“能够达到环保要求就能继续生产,不能达标就只能关停淘汰。”该负责人说。
清除——清除垃圾河、黑臭河
【条文】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解读】
水体黑臭,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水十条”就是要解决污水直排等瓶颈问题,并要求地方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与治理进程,将水环境保护作为城市发展的刚性约束。
市环保局上述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市“一江四港”综合整治以及湘江保护和治理等系列工作的推进,全市各条中小河流都已经开始或纳入治理范围,城区所有生活污水实现全面截流。
此外,建宁港、枫溪港、白石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城市内港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即将启动。该负责人称,到2018年,建宁港、枫溪港、白石港水质将得到根本好转,水质实现稳定达标。
禁养——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
【条文】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解读】
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这背后,一方面是由于工矿业和城乡生活污染向农村转移排放,导致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下降;另一方面也由于化肥、农药长期不合理且过量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市环保局上述负责人介绍,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我市在2014年就已全面完成,湘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皆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到目前为止,全市已经关停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460余家。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关键在于落实和防止死灰复燃。”该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又有3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列入粪污治理名单。
保护——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条文】
定期公布饮水安全状况,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江河源头等水质较好的水体保护,到203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解读】
人民群众对饮用水安全高度关注。“水十条”聚焦千家万户的水缸、水龙头,强调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以硬措施落实硬任务,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看得见、享受得到水污染防治取得的实效。
市环保局上述负责人介绍,我市主要饮用水源来自湘江,不仅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还制定了严格的饮用水源管理制度;此外,对于农村、乡镇等人口聚集区,我市也进行了饮用水源摸底调查、列入保护范围,每年对饮用水源的水质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各地饮用水源水质已经达到Ⅲ类水要求。
节约——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条文】
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
【解读】
我市于今年开始实施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6大创建体系中,“构建严格的水节约体系”被放在首位。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方案,我市将在工业节水、农业节水、生活节水等多方面,构建严格的水节约体系,到2017年,全市总用水量将不超过2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减少至5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5,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下降到11.9%,再生水回用比率达到21%,城区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
同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各县市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对各县市区施行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
问责——治水不力 终身追责
【条文】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解读】
市环保局上述负责人称,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水十条”规定很严厉: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会终身追责。
“治水不力,地方政府及相关负责人将被问责,这在我省已经开始实施。”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湘江流域已经开始实行生态补偿制度,各县市的水污染治理工作,已经纳入政府考核范围,此外,省政府正在酝酿试点湘江流域“河长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地河流的污染治理负总责,株洲已经被列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