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贺江日前发生了重金属镉、铊超标的水污染事件,给下游及广东省相关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
2013年7月1日,广西贺州市贺江部分河段网箱养鱼出现死鱼现象,贺州市环保局对水质进行检测,未发现水质异常。7月5日,贺江合面狮水段死鱼现象加重,当地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报告情况。自治区环保厅对贺州市送来的水样检测,7月6日凌晨4时左右,检测结果显示:贺江上游马尾河至贺州市与广东省交界处江段水质中的镉和铊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广西贺州市(贺江上游)与广东省封开县(贺江下游)交界断面扶隆监测点水质镉超标1.9倍、铊超标2.14倍。
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7月6日晚,自治区召开党委常委会,听取了贺江水污染事件情况汇报,对处置工作作出部署。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席陈武接到报告后立即作出指示。自治区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二级响应,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担任指挥长的处置工作指挥部,组成综合组、环保组、水利水文组、饮用水处理组、卫生防疫组、专家咨询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派出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住建厅、卫生厅等部门组成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全面有序展开处置工作。经过采取有力的应对处置措施,目前已经锁定污染源,事态总体可控。
目前,自治区环保厅从全区抽调的4辆环境应急监测车和100多名环境监测人员在沿江开展布点监测。组成12个污染源排查组,出动环保监察60多人(次),对平桂区、八步区选矿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经初步调查,导致此次事件发生的污染源是位于贺江支流马尾河流域的多家铅、锌、锡采选企业及非法生产窝点,这些企业设施简陋落后,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原料、废渣随意堆放,选矿废水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据介绍,广西下一步将继续组织力量,实施工程措施,切断污染源、从源头消除污染,并对这一区域的落后产能和环境隐患问题严重的小企业全部关停取缔。加强水质监测的组织协调,为事件处置及时提供监测数据。并组成事件调查组,立即开展事件调查取证工作,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