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最长河西江的最大支流之一贺江,6日被测出一处水质铊镉超标,其中铊超标最高达2.14倍,镉超标最高达1.9倍。据了解,西江是肇庆、珠海、佛山、澳门的主要淡水来源。从此次跨流域污染应急处置来看,眼下已将污染水域矿企全部关停,沿线下游群众也停止了饮用贺江受污染水源、不再食用贺江鱼类等水产品。不幸中的万幸是,毒水目前还未流入西江,珠江、澳门一带的饮用水没受到影响。
事实上,从近年情况看,类似跨省界污染事件远不止这一起。2011年2月份,发生在广西龙江河的镉污染跨流域事件,同样影响到广东等地居民的饮水安全;2011年3月,山东省莘县环保局例行监测时发现,徒骇河从河南入山东境内的毕屯断面水质持续恶化。倘若没有这个例行监测,只怕下游民众要遭殃;今年1月份,发生山西长治苯胺泄露事故,引发了河北邯郸市市区大面积停水。显然,这一起起震惊全国的公共事件,给跨流域污染治理敲响了警钟。
放眼望去,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和淮河等多数河流,大都存在跨省、跨地区、跨流域的转嫁污染问题。虽然在这些流域内,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不仅发红头文件,制定很多制度政策,而且投入巨额财政资金,但是从治理效果来看,并不十分理想。
跨界地区水质仍暴露出如下问题:水体污染严重,污染趋势整体恶化;建立全面、深度的跨行政区水污染管理机制困难重重;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逐年增加,尚未形成配套完备的水污染防控合作体系;因管理体制问题导致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安定团结的隐患依然存在。而这些跨界河流域的治理难题,皆应归因于现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间的体制矛盾。
纵览国外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及流域治理的经验不难发现,我国现行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体制特征与模式二日本淀川河流域有一定相似之处:“多龙治水、多龙管水”的政府多头管理,各部门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能进行分工协作;国节能环保家在地方设有派出机构;在中央政府指导下,由特定流域机构负责承担流域综合治理功能,实行层级化的流域治理模式。
因此,我国当前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应侧重于贯彻和细化新《水法》规定的“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法制的高度彰显流域系统化、综合化的管理体制,建立有利于行政区域间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
要想真正架构起跨界防污、治污的常态机制,起码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方面,要架构畅通无阻的跨流域协调机制。跨流域协调机制,一要达成共识。流经地区都对污染认识明确,普遍认为整个流域是一个生态整体,区域内所有的个体休戚与共。二要信息实现共享。在具体的防控上,协商建立相应的联动、共享机制,特别是应将信息共享摆在突出位置。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跨界流域水污染事件发生。上游地区依据本地区环境容量及出境水质目标,合理制定规划,优化区域布局,严禁矿业、化工等企业在水源附近开工建设,为下游居民提供良好的水源,下游地区也要礼尚往来,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从而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