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持续遭遇强降雨,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黄山市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强降雨天气和退水期间环境监管、监察和监测,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在汛期到来之前,市环保局对各区县环保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预警制度,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强降雨天气期间,加强对全市造纸、化工、重金属排放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企业非法排污。密切关注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数据,防止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加强新安江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对新安江流域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加强巡查,及时掌握汛期水质变化情况,确保汛期水域环境和群众饮水安全。
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严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遇有突发事件,严格落实“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及时处理突发性环境事件。(黄山市环保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