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7月,射阳县审计局对该县2007至2009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3年间,该县获得各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8621万元,审计未发现截留、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的情况。经对相关部门、单位和重点项目的延伸调查,该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外部配套管网、城市生活垃圾场、新港污水处理厂、临港工业区新港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均发挥了预期作用。2009年,该县单位GDP能耗下降17%, 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9103吨(省核定2010年底为9142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821吨(省核定2010年底为8896吨),提前一年完成省核定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市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