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污染排放物控制,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走在前列。
为确保建设项目施工不破坏生态环境,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把环评关,严格办理项目环评审批。2010年共审批环评项目120个,环评报告表18个,登记表102个。
在污染控制方面,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监测,保证其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各排污企业废水、废气处理率和达标率,医疗废物焚烧处置率达90%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
为有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采取突击检查、回头查等方式,对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偷排、漏排的违法企业,严格依法处理。经排查,东方市并无废弃物焚烧、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和再生有色金属生产这4类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
据悉,东方市目前已完成3个饮用水水源规划编制,形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方案》和《技术报告》,建成日处理污水2.5万吨污水处理厂和八所城区管网约55.7公里污水提升泵站。
目前,东方市已完成集中式重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控制断面水质月报监测、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地表水、海水、城市空气、城市噪声常规监测。各项监测结果表明,东方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饮用水水源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标准,辖区内河流、水库水质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八所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也符合国家噪声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