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关乎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日前,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对各类排污企业的环评审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从4月份开始,各市县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将实施严格的经济与行政处罚措施,对私设暗管偷排或故意停用污染防治设施恶意偷排的实施高限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染污事故,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月份,省专项行动领导组将对各市排查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到位、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对监管失职、故意包庇违法排污企业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