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环保局于2011年5月在全省率先推行环保驻厂监管,将环境执法人员“沉”到企业一线,通过“精细化”监管和“专业化”问诊,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染控制重点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污能力。
目前,全市已完成14家污水处理厂和市区北部韩泰、晓星、禾欣3家废气污染重点企业的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派驻什么样的人?
■抽调精干力量提升业务技能
嘉兴市环保局为做好驻厂监管工作,抽调精干力量,强化资金保障。他们从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抽调责任心强、业务娴熟、工作踏实、公正廉洁且从事环境现场执法工作3年以上的3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驻厂监管工作。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专门用于保障监管员的食宿、办公、交通,并给予监管员每人每次1500元的生活补贴。
开展驻厂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在正式驻厂监管前,嘉兴市环保局先后邀请浙江省环科院、浙江大学能源研究所的技术专家分别就废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内容对监管员进行培训,帮助监管员实现“四个说清楚”的要求,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说清楚、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说清楚、企业生产现状说清楚、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
出台指导办法,明确职责要求。嘉兴市环保局通过制定《嘉兴市环境保护驻厂监督指导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明确职责。驻厂监管工作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总牵头、总协调;由派驻企业属地环保部门配合监管员做好检查、调查、询问等工作。对监管员则要求当好“三员”,即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员、企业依法生产监督员、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员。
监管员对企业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情况、节能减排措施和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现场监察,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污水处理厂的属地环保部门。
□怎么监管最给力?
■交叉派驻昼夜采样
嘉兴市环保局采用异地交叉派驻的方式,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嘉兴市环保局驻厂监管采取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各地交叉派驻的形式进行驻厂监管。对污水处理厂监管,每周安排两家,每家两名监管员驻厂,其中,1名为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1名从下属县(市、区)抽调;对市区北部废气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每家企业监管员为6名,其中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两名,市环境监测站人员两名,经开区分局人员两名。
昼夜监管,全面掌握情况。驻厂监管工作实行每厂一周全天候监管。对污水处理厂,监管员根据实际情况及污水处理工艺特点,选择合理频次对各工段进行采样,并送监测站检测分析。
同时,对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药剂购置使用、台账管理进行检查,掌握其工艺处理能力、抗冲击能力等,摸清运转状况及管理情况,并与污水处理厂共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对市区北部废气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员在各生产车间门口、车间生产线的废气产生节点、废气收集治理及排放出口、废水处理站、厂界等敏感区域展开拉网式现场检查监测,用便携仪器对车间内的废气浓度进行扫地雷般的快速测定,彻底诊断问题症结。对监测点位及楼顶废气排放口、厂界、下风向实行重点监测,监测频率为白天3~4次,晚上2~3次。
全程监管,深入掌握上游企业排污情况。为掌握上游企业排污情况,了解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驻厂监管员对污水处理厂上游进水情况包括进水至各泵站、纳污企业做重点排查,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波动情况及上游企业的排污情况,为今后日常企业监管提供信息。
认真总结,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每次驻厂监管后,监管员根据掌握的信息,认真梳理总结,提出企业存在的问题,最终形成高质量的驻厂报告。在企业对驻厂报告核实、修正及反馈后,由市环保局组织属地环保局、水务集团、污水处理厂和废气重点污染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充分交换意见,最终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或整改意见,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目前,驻厂监管员共编制17份报告,查找问题50余个,其中污水处理厂共查出厂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污泥处置不规范、收费不合理和上游纳管企业污水水量和浓度波动较大、抗冲击能力不强等问题40余个;废气污染重点企业共查出产生废气的工段密封性不够、废气收集后直接排放、污水处理池加盖不严密和使用污水作为冷却水等问题10余个。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
□取得了哪些成绩?
■减排成效明显监管水平提高
污水达标率提高,减排成效明显。嘉兴市环保局通过驻厂监管,较大程度增强了企业环境意识,提高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水平和污水处理能力。
从市环保局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测数据看,2011年5~10月的达标率为86.72%,较2010年同期上升了8.9个百分点,为“十二五”减排工作开了个好头。部分污水处理厂针对系统抗冲击能力差的问题,已开始整改。通过新建调解池等预处理设施来缓解进水水质的波动冲击,提高污水处理系统的稳定性,为污水的稳定达标提供保障;针对出水水质难降解物质高的问题,个别污水处理厂也正在积极准备深度处理系统,为下一步的提标工作做好准备。
掌握上游企业排污情况,为日常监管打好基础。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驻厂监管,基本掌握了纳管区域企业入网情况、上游纳管企业的入网水质水量波动情况、污染企业在线监控安装情况等,为日常监管打好了基础,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思路。
推进管网建设,提高废水入网率。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各城镇管网建设情况及废水入网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通过政府协调,各部门的配合,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镇污水管网的建设、居民老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提高了工业企业及生活小区的废水入网率,改善了区域水环境质量。全市96家外排废水50吨/日工业企业今年已全部入网,每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约150吨。
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了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交叉驻厂,各地监察人员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提高了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染控制重点企业的工艺及运行的认识,提高了环境监管水平,全市环境监察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截至2011年11月底,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8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6万余厂(次),实施停产整治、关停企业近百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06件,共处罚款4603.2万元,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