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环境影响评价》开始公示,针对《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分析评价,并公开征求公众对苏州市城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公示截至4月27日,市民可登录苏州市规划局网站查看并拨打电话0512-68338038发表看法。
《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规划》)包括苏州市区(共辖7个区),昆山市巴城、张浦、锦溪、周庄镇,吴江市松陵、同里镇、横扇镇部分地区(仅包括原莞坪镇,下同)和常熟市辛庄镇部分地区(不包括原练塘镇),总面积2597平方千米。城市发展总目标是构建以名城保护为基础、以和谐苏州为主题的青山清水,新天堂。实现文化名城、高新基地、宜居城市、江南水乡。预计到2020年,苏州市城镇化水平提高到80%以上,户籍人口预期在800万人左右。
针对《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影响,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从声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生态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分析评价。据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相关人员介绍,《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规划方案总体可行。
“我们对规划总则、产业目标与结构、化工产业布局、交通系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调整或修改意见。”相关人员透露,其中,针对城镇发展体系,提出太湖是苏州地区重要饮用水源地,明确沿太湖旅游休闲产业带禁止发展排放工业废水建设项目,提倡废水循环利用。这项调整目前已被纳入规划中。此外,针对化工产业布局,提出张家港东沙化工集中区、江苏省扬子江化学工业园、常熟经济开发区以及常熟氟化学工业园等化工产业园与周边敏感目标之间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与绿化隔离带,并对企业进行升级改造,节能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