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现发布《二一二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地表水水质状况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所监测的32条河流87个河段和18个主要大中型湖库中,92.0%的监测河段和15个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饮用水源地国家类标准。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流域干流、主要大中型湖库及大多数中小河流的水质保持优良态势,但高坡岭水库、湖山水库、石门水库和文昌河、三亚河等个别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呈现轻度污染。与去年同期比较,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18个市县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8.6%。除临高文澜江多莲取水段3月份受总磷影响水质为类,未能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外,其它监测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3月份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类标准,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与去年同期比较,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地表水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地表水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
地表水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产养殖区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等。
地表水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地表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用水区域等。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吊罗山6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分别为7348、6878、5691、7107、4555、5956个/立方厘米,均大于2100个/立方厘米,大部分达到4000个/立方厘米以上,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的1000-1500个/立方厘米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与去年同期比较,七仙岭、铜鼓岭主要森林旅游区的空气负离子浓度有所增大。部分点位监测日内湿度增大,有利于空气负离子的形成。
空气负离子是空气的正常组成成分,具有杀菌、降尘、提高机体免疫力等功能,被誉为"空气维生素",其含量及分布是衡量一个地区空气清洁程度与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的空气负离子的标准浓度为1000-1500个/立方厘米。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海口、三亚、澄迈、文昌、琼海、万宁和陵水的19个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处于清洁状态,均为一、二类海水,其中一类海水占84.2%。所有监测海域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区或娱乐区的二类海水水质要求。与去年同期比较,澄迈盈滨半岛近岸海域无机氮、文昌冯家湾近岸海域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的浓度均有所下降,水质从二类上升为一类,其余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第一类海水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等水域。
第二类海水适用于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等区域。
第三类海水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
第四类海水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并不等于饮用水质不达标;饮用水为经过自来水厂处理,经检验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所提供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