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36个废弃排污口的封堵,入海排污口由135个下降至85个,入海排污口排放达标率由2009年的13.7%提高到67.92%,其中企业排污口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有力推动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使大连的海更加洁净、更加清澈,为市民打造安心、舒适、惬意的亲海空间。
源头控制,在线监控工业企业超标排污。我市逐步形成以挂牌督办为抓手,以联合执法为手段,以推进污染企业集中整治为目标的工作模式,在对造纸、化工、印染、水产加工等重点水污染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还投入资金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控,目前共安装废水自动监控系统47套,并建设了全市在线监控中心。所有废水在线监控数据按照国家数据传输标准,完成与省厅监控系统的对接。环保部门可以及时对超标排污、污染严重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
中间治理,建好管好污水处理厂。我市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目前共建成29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113.8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向进一步改善近岸海域水质环境迈出关键一步。
我市还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对其运行监管,探索制定了运行管理办法和污水处理费拨付与污染减排实际效果挂钩的措施,约束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对长期超标或超标严重的污水处理厂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没满足标准的进行督办整改。查清了凌水、夏家河等污水处理厂“黄泥水”和清本再生水入水总磷超标的来源,对违法排污单位实施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2011年达标污水处理厂比例由2010年的21.4%提高到65%,以往超标严重的开发区、旅顺污水处理厂在2011年都稳定达标,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市考核评分保持第一。
末端把关,水污染防治把住排污口。我市大力开展中心城区入海排污口综合治理,对北起振兴路海湾大桥、南至小平岛的大连湾海域和南部沿海海域135个入海排污口进行综合整治。实施重点污染源提标改造工程,解决造船、辽渔等高盐废水污染问题,国控重点企业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对位于污水截留管网下游或其他无法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市政生活污水,由附近重点企业承担其相应的社会责任,对该部分污水进行处理。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雨污分流工程等建设,实施排污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逐步封堵被废弃和截流的排污口。
我市确立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基本达到100%,入海排污口达标排放率基本达到100%;废弃排污口基本完成封堵、拆除,并实现景观化改造;仅保留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等少数排污口,并实施在线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