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新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今年21个设市城市市区管网全覆盖,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并确保实现今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量1500万立方米的目标。
今年,新疆依据“政府建网、社会建厂”的原则,鼓励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特别重视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同步建设,坚持做到“厂网并举、管网先行”,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收集率,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效益;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大力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既要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水质监管,防止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入污水处理厂,影响设施正常运行,又要加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测,确保安全达标排放。
同时,严格落实《自治区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和《排水许可证》制度,加强对重点排水户和工业企业源头排水行为的动态监管,凡达不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的,坚决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并加强核发后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水户和工业企业必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达标后要严格按照《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水质、水量、排放压力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出现违法违规排放的,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