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水污染防治条例实现了重手治污。必须得让违法成本提上来,违法行为才能降下去。”昨天(1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得到与会者普遍好评。
“北京目前必须惜水如金。现在的排污费和处罚都太轻,咱们的环保人员辛苦奔波几十上百公里检查一次,抓住了排污的黑工厂只能罚几百元。你刚走,他转头就又开始排污了,一天的利润成千上万。违法成本低收益高,这样永远也堵不住水污染。”从去年底首次审议开始,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感受,一方面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表示理解,一方面指出水污染防治缺乏强有力手段。
立法为水污染防治加力,立法让违法者有所畏惧。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广泛搜集国内外治污法规的成功经验,大胆提出了“发现一次违法排污,按照一年的排污量计罚”的立法思路。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刘维林告诉记者,这样的提法不是没有先例,重庆、浙江等地都通过立法提高了排污处罚的力度,但这样的做法也不是没有风险,因为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计罚。在一审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提出,抓住一次就按一年计罚过于严苛,而且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因此,在条例二审稿中取消了“按年计罚”的规定。
今年9月,常委会组成人员看到二审稿件中取消了“按年计罚”,在审议中都反映,新条例又“软”了。有的组成人员甚至提出,违法成本太低是水污染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如何处罚是关键条款,如果不能有突破,新条例就失去了意义。
经请示全国人大有关部门,昨天的表决稿中,再次增加了“按年计罚”的规定。最终高票通过的条例规定,排污超标的违法行为,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缴纳年排污费二至五倍罚款。
市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处罚力度比现行规定提高了许多倍,目的是为了起到震慑违法排污行为的作用。条例明年3月正式实施后,市人大还将继续关注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一方面了解新法规的实际效果,一方面防止出现行政部门乱罚款行为。(记者: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