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倪大辉)为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唐山市对滦南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乐亭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等6家减排项目进展缓慢单位进行预警。整改措施落实前,被预警单位暂停相应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整改措施落实后,被预警单位要向市环保局提出解除预警请示。
滦南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乐亭县城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工程等项目,已列入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唐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完成时限为2007年,分别在2009年9月被预警,目前仍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玉田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是省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责任指标及计分细则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成投运的项目,今年又被列入《唐山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要求在2010年11月完成,目前尚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