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黄石市审计局首次将民生资金城市污水处理费纳入审计视野,结果发现,部分单位污水处理费预算执行不到位、市政公用局、排水管理处等单位未及时拨付和按预算使用资金、污水处理费征收难、挤占挪用部分资金用于经费支出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此,该局及时向征收管理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公用局等单位下达了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引起了相关单位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单位积极按照审计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以解决资金征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各污水处理厂、污水中途泵站日均水量和污泥量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重点加强了保底水量、超进水量及污泥产生量的预测,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做到资金收支心中有数。
二是对污水处理费征收不力的问题,积极进行跟进催收,如针对4家使用城市供水而未实行居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费、水费等“一票制”征收的单位,会同自来水公司重点进行查表、核实、征收,通过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今年污水处理费比去年增收12万元,同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减少污水处理运营支出。
三是对污水处理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逐条进行整改,对未及时拨付的资金106万元限期拨付,对未按照计划执行的专项经费42万元督促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对挪用的资金150万元已经归还到位。针对审计指出的制度上存在的缺陷,近期进一步修订了《黄石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强化了征管措施,今后将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这一民生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吴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