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成果,全线告别劣Ⅴ类水质,达到Ⅴ类水质,可作为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部分河段达到Ⅳ类水质,可作工业用水,明年全线达到Ⅳ类水质,可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
经过两年努力,蒲河水污染治理规划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50%以上,蒲河流域现已建成并投入运行8座污水处理厂,实现日处理污水能力13.2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44.7%,蒲河流域水污染状况得到初步遏制,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水质已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上游棋盘山、蒲河新城段及下游辽中段基本达到Ⅳ类水平。
在今年计划建设的9座污水处理厂中,目前已开工7家,其余2家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在保证蒲河流域的道义一期、蒲河北等8座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确保已投运污水处理厂汇水和处理能力均达到80%以上。2010年蒲河流域共完成关停企业48家,限期治理61家。今年已整治31家污染源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五类标准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