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23日,市人大视察组到大竹县、达县、宣汉县、通川区,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州河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
视察组认为,两个法律法规在我市各地得到认真贯彻实施,加大了对州河流域附近的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使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州河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城乡集中饮用水供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视察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努力改善农村饮水条件;加快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加强主要河流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清明、严选、周述康参加视察,副市长吴立岩陪同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