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适合主城区污泥处置方式。即水泥窑协同处置湿污泥的方式;湿污泥制园林营养土的处置方式;湿污泥热干化后用于制水泥的方式;垃圾填埋场做应急备用。二是对处置点按污泥处置单位自愿、就近、利于合理调配等原则作出统一安排。初步确定在2011年启动陶家污泥制园林土处置点,拉法基南山水泥厂、拉法基地维水泥厂、富皇水泥厂等三个污泥制水泥处置点;在2012年启动走马污泥制园林土处置点,拉法基特水水泥厂和润江水泥厂两个污泥制水泥处置点。三是按责任分工,明确了市级各个部门、污泥处置单位、污泥处理和运输单位的责任并落实相应工作内容。四是加强经费保障。经中介机构审定并经市财政局核准后按合同拨付给污泥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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