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局理论学习中心组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当前水利建设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有很多新亮点和新要求,令人十分振奋。
深圳市水务局要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重要指南,牢牢把握特区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机遇,紧紧围绕创造“深圳质量”这一中心,以人水和谐、质量效益、绿色低碳为发展导向,以构建水资源综合管理体系、供水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体系、水环境综合整治体系、水务稳定投入保障体系和现代水务管理体系六大体系为主要任务,全面实施水务“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深圳水务工作重心由原特区内向全市一体化发展转变,发展路径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为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坚实水务保障。
加快构建水资源综管体系
把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充分发挥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优势,以创建国家水资源综合管理试点城市为载体,加快制定全市各区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和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体系。
把水资源论证作为产业规划布局、新上项目的刚性前置条件,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控高耗水、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加快制定各区、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细化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积极开展国家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不断降低万元GDP水耗,到2015年下降20%以上,约15立方米左右。
加快构建城市供水保障体系
加大“外引内蓄”水源工程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保障城市发展用水需求。第一,围绕2015年全市GDP达到1.5万亿元的经济发展目标,积极争取上级水利部门支持,完善与东莞、惠州的协作机制,合理调剂东江用水,补足远期可能出现的水源供应缺口。第二,加快推进公明供水调蓄、清林径引水调蓄等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将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提高到3个月左右。第三,立足深圳本地水资源开发潜力不大的现实,积极推进东江引水三期、西江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构筑“双水源”保障体系,确保城市长远发展水源需求。第四,积极推进雨洪和再生水资源利用、海水淡化等示范项目试点,加大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力度。第五,强力推进优质水入户工程,重点落实老化供水管网改造以及取消供水“中间层”等民生任务;加快原特区外村级小水厂整合,构建一体化供水网络。
到“十二五”期末,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初步形成,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市供水覆盖率达到100%,年供水总量22亿立方米以上,水厂日供水能力729万吨以上,供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应急供水保障能力达到3个月左右。#p#副标题#e#
加快构建城市防洪安全体系
以特区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全力推进原特区外支流河道的防洪达标工程建设,达标加固沿海堤防,加快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步伐,超前规划建设前海地区及东部大鹏半岛排水设施,尽快完善光明、龙华、坪山、大运等“四大新城”排水设施配套建设,突出抓好坂田、民治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供排水等水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积极推进深港、深莞惠界河及跨界河流的综合治理。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防汛防风抗旱管理体制和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全市重点防护对象洪水风险图,推进防洪风险管理,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强化风险监管和抢险物资储备。
到2015年,防洪减灾综合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防洪排涝能力基本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河流防洪达标率由现在的25%提高到60%以上,基本消除易涝区。五大河流干流及重要支流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其他达到20—50年一遇;岸线海堤达到相应的防潮标准。
加快构建水环境综合整治体系
按照“正本清源、截污限排、资源利用、综合治理、建管并重”的方针,以流域为单元,以流经老百姓生活区和规划新城、影响城市主要景观的河段以及跨界河流为重点,坚持流域规划、综合治理、生态治河的原则,统筹抓好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景观三大任务,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实现防洪整治与水污染治理、生态景观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改善河道水质,全力提升城市水环境。
一是大力推进原特区外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支管网建设,加快污水深度处理,大幅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再生利用率和河流水质达标率;抓紧污泥处理厂(场)建设,尽快满足全市污泥高水平处理处置要求;二是加强源头排水监管,贯彻实施排水许可制度,全面实施新一轮正本清源行动,以执法整改和工程措施为手段,在规范排水户源头排放、健全小区(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市政排水管网三个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和执法力度,落实规范排水,最大限度实现城市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三是加强河道和排水管理,强化治污设施运营监管,提高减排效能。强化对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加快推进宝安、龙岗等地区河道和排水设施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工作,形成完备的市场准入、服务考核标准体系,实现建管分离、管养分离,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污水厂、管、网设施发挥应有的工程效益。四是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执行监管,把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加大对生态敏感区、水源涵养区、湿地的保护,实施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围网管理;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到2015年,全市水环境保护与河流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区域80%;主要河流重点河段水质达到景观水体标准,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满足规定要求。
加快构建水务投入保障体系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强、覆盖面广、含金量高的水利投资政策,但要不折不扣落实政策、切实用足用好政策,还需要花大气力、下真功夫。一要切实抓好水务规划,做好重大项目的储备和投资政策安排,千方百计加大公共财政的民生水务建设投入。二要细化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水利建设、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资源工程建设、延长水利基金收取等配套政策。三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四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探索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污泥处理设施BOT、TOT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雨洪利用、海水淡化等项目建设和运营。
加快构建现代水务管理体系
建立以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为基础的现代水务管理体系,是适应城市化进程加速的需要,是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创新水务发展体制机制的现实需求。一是深化水务行政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涉水事务,合理划分市、区水务管理事权,推动设立流域管理机构,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务管理运行机制。二是深化水管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务设施管理和维护模式。三是协调推进水价改革。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工商业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大力促进节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四是创新水务科技体系。增加科技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务发展战略研究、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瓶颈技术、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水务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数字水务”工程,加快防汛防风抗旱指挥系统、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水务现代化。五是加强依法治水和科学管水能力建设。抓紧修订出台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水政执法网络体系。科学编制水务规划,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务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