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作为一个重化工城市,环境保护被列为城市发展的三个重要目标之一,受到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葫芦岛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葫芦岛市始终把沿海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加强沿海开发开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联合执法检查,狠抓污染源治理,推进“碧海工程”,经过不懈努力,葫芦岛市的沿海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高,近岸海域水质良好。
沿海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战略。过去几年,葫芦岛市投入环保专项治理资金136亿元,完成48项废水治理项目,治理工业废水4950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14900万吨,有效地改善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质质量。目前,葫芦岛市两条主要入海河流六股河和兴城河上游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下游入海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城区三条河流五里河、连山河、茨山河,上游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城区下游入海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四个功能区海水水质全部达标。
为了确保沿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葫芦岛市不仅不定期地对沿海县区、开发区的大型企业和沿海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还加强了污水处理厂、直排入海企业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安装在线监督设施,加强重点污染源现场管理。投资300万元,建设了市环境监控中心,增加了环境监测设备和部分环境监测分析仪器,有效提高了环境监测能力,同时还把海洋保护纳入查处环境违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等主题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水源地、重点排污企业的检查和监管力度。
目前,葫芦岛市建成8个污水处理厂和1个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正在提升改造污水处理厂2座;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21.5万吨/日,日污水处理量达到17.6万吨,污水处理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
在加大直排入海企业的监管工作中,葫芦岛市相关部门不仅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还督导各企业改造升级,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公司在建成38套废水治理循环设施的基础上,又实施了“制酸废水治理一期、二期工程改造项目”,实现了工业污水全部回用零排放。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力度,完善港口接收设施的建设,减少船舶和港口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葫芦岛市沿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以葫芦岛港柳条沟港区为例,柳条沟港区规划建设34个泊位。目前,2个散杂泊位已通过省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生活污水处理站、矿石污水处理池运转正常。进出港船舶垃圾由专业港口污染物接收公司分类处理。为进一步整治煤炭、矿石粉尘污染问题,计划投资2700万元,于年内建成18米高、1500延长米防尘网;目前葫芦岛港集团已购置了2辆洒水喷淋车,不间断进行喷淋作业,减少粉尘污染危害。
另外,葫芦岛市从事国内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的企业,都通过了海事部门的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公司管理人员齐备,每月举行一次治污事故演练。水运企业对运行船舶垃圾也实施了分类放置,由港污染物接受部门处理。
目前,依托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葫芦岛市各开发区(园区)将构建生态工业发展模式确定为园区工作的重点。各园区围绕低碳化发展方向,摈弃了“大而全”的发展模式,除抓好传统的装备制造等产业改造提升外,更加突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构建生态工业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