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今年8月正式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11月底,已有44家企业成功购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总成交金额达1948万元。
为严格控制污染物过快增长,完成减排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逐步实现排污权无偿取得向有偿使用转变。有偿获得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将迫使企业根据环境质量变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等更加理性地发展,既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又实现了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