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保厅近日发布消息,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江西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要分别比2010年减少5.8%(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7%)、9.8%(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9.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7.5%、6.9%。据了解,为确保这一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江西将这四项指标分解到各地,明确“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在四项指标中江西还进行了预留,用于“十二五”期间的省重大项目总量指标调剂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