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日前表示,2011年,山东在全国率先推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际用水量219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少48亿立方米。
山东属严重缺水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25。全省年均可补充、可循环、可持续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仅有303亿立方米,按目前用水方式测算,山东年缺水40多亿立方米。
为改变这一不利局面,水利部确定山东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2011年1月1日山东率先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 促进了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节水成效十分明显。
山东省水利厅统计显示,2011年山东实际用水量219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少48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到1.25万平方公里,比2010年同期减少了725平方公里,地下水位较去年同期上升0.28米,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8%。
据介绍,《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重点是严格控制三个关口:一是把住用水总量关,每个市、县用水总量必须控制在可用水量的范围之内,对突破区域可用水量控制“红线”的地方行政首长进行问责;二是把住用水效率关,每个行业都要确定基本用水定额,超过用水定额的,不予办理用水许可审批;三是把住纳污容量关,引导中水回用、循环利用,实现达标排放,避免因过度排放加重污染,影响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