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促进污水处理厂规范化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效益,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江阴市从今年开始对全市38家污水处理厂和20家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及2各独立排放口的企业推行星级达标考核。
该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分别从建设、运行和管理三方面进行考核。星级考核每年评定一次,由好到差分为五个等级,其中综合评定91-100分为五星级,81-90分为四星级,76-80分为三星级,70-75分为二星级,70分以下为一星级。评定的星级将与该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级评定相对应。创建企业认为已具备相应星级验收条件的,可在规定的评比期限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后企业负责人无异议即将星级评定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每年春节以后集中授牌,如下一年度星级评定等级发生变化,则重新公布评定结果和授牌,原星级标牌收回。同时,对不参与创建或在创建活动中存在偷直排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投资方均按一星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