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使用自来水,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罚。天气渐暖,很多园林绿化、市政建设工程相继开工,需要使用自来水。为防止单位及个人违规用水、盗用水资源,市供水管理处将组织供水单位稽查机构,自3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春季违法用水专项执法检查。
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违规用水行为,或者发现路面和绿地有跑水情况,请及时拨打供水热线反映举报。举报电话为:市供水管理处23549120;市自来水集团公司23149999(24小时)、24413245;津滨威立雅水业公司24257821。
凡举报情况经查属实,根据挽回经济损失情况,供水单位将给予举报者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