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获悉,省(陕西省,下同)物价局近日核定了咸阳市城区供水价格,其中经营服务业用水每立方米为5.05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标志着我省今年新一轮水价改革已经启动。目前,西安市供水价格暂时保持不变。
此次对咸阳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中,适当调整咸阳城区非居民用水和特行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分两步调整:第一步将行政事业用水价格和经营服务业用水并为一价,由现行每立方米3.08元和3.78元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5.05元、工业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3.1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95元;第二步工业用水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具体时间另行确定)。特行用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6.4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10元。供西咸机场的销售价格执行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免征污水处理费后由现行每立方米2.2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95元。提高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将居民生活用水以外的各类用水水资源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30元提高到0.72元,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90元提高到1.10元。自备井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自来水提价幅度同步提高。
为实施阶梯式水价制度,新建居民住宅要严格按照“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规划要求建设,已有居民住宅要加快实施水表户外计量改造,改造费用当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在自来水价格调整中安排每立方米0.18元改造费用,专项用于户表改造。执行时间由咸阳市择机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