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江,国家AAAAA级风景区 中国长江上游的支流。发源于秦岭,来自陕西省凤县的东源与甘肃天水的西汉水汇合后,西南流经略阳,穿大巴山,至四川省广元市昭化纳白龙江,南流经南充到合川先後与涪江、渠江汇合,到重庆市注入长江。长1,119公里,流域面积近16万平方公里,是长江支流中流域面积最大,长度仅次于汉水,流量仅次于岷江的大河。但是石材厂直接将红白泥浆直排入江,使嘉陵江遭遇污染之痛。
在北碚蔡家、施家梁、复兴、水土一带,石材厂切割石头用水降温,同时排出大量泥浆水,不经过沉淀处理,白色的、红色的砂石泥浆便通过一条条或明或暗的溪沟,悄悄流入嘉陵江中。眼下的嘉陵江,每天都承受着红白污染之痛!
白色泥浆一路流淌
从高速路下道,在三溪口织布厂一带步行,路边草丛里,一条乳白色的小溪,正夹杂着极浓的石浆、泥砂,吃力地奔流着,完全失去了小溪应有的清澈与欢快。溪流岸上,多家石材厂,错落有致矗立着。
厂内厂外,放着堆积如山的青石。厂里机器轰鸣,切石机在水流冲击下,正慢慢切割巨石。切割机下,流出乳白色砂石泥浆,泥浆全部直排小溪,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排小溪的泥浆,不仅染白了溪流,还染白了附近的树叶,小草,整个地面,像落了霜一样。
“几年前小河还是干净的,自从来了石材厂后,小河变白了,脏得不得了。”三溪口居民说。
据了解,因为石材厂切割石头时,必须用水降温,并同时排出大量泥浆水。
因此,建石材厂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靠近溪流,以取水方便;第二,及时排走泥浆。
厂家称违法成本低
我们不妨先听一听石材厂的老板,给我们算的一笔简单的经济账。我污染了环境,环保部门对我作出处罚。每次一万元到几万元处罚不等。而我要拿钱来治理污水,达标排放。起码要花这个数(伸出7个指头),近百万元呢。别说那些专业的石材生产经营者,就是我们这些外行人也可以听出门道来。建一套环保排污设备需要近百万元,这还不算排污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运行成本。而如果被环保局查到偷排污水,每次才罚个一万元到几万元,这几乎是建一套污染设备的零头。
环保处罚只是一种手段,而环保处罚的真正目的,是让企业减少污染、杜绝污染、真正做到不污染。然而如果一个企业不污染环境的生产成本,比污染环境的生产成本还要高;如果一个企业守法生产的经营成本,比不守法生产的经营成本还要高。靠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宁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自己赔钱,也要恪守《环保法》的有关规定,这几乎是一种不可能的事情。
企业违法生产成本低廉,企业合法生产成本反倒高昂,这样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底是怎样形成的。是因为当初制定《环保法》的时候,制定的处罚标准本身定的就低。还是在执法过程中,环保部门不严格按照《环保法》的要求,来对违法企业进行严格的处罚。如果是《环保法》制定的处罚标准偏低,不足以震慑企业的违法生产行为,就需要修改和完善《环保法》。如果是执法部门执法不严,那么就要对于执法部门设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只要环保部门不依法办事,就要接受严厉的处罚。
为什么一些环境污染生产企业,宁愿接受环保部门的处罚,也不愿意兴建环保排污设备。这个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这种现象的产生的原因到底在哪个环节。污染企业违法排污屡犯屡罚,污染企业被处罚过后屡罚屡犯。这种环保违法成本低的恶性循环的根子,如果得不到彻底的根除,环保治理只能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