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获悉,为保障饮用水安全,黑龙江省“十一五”期间共投入4.2亿元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据了解,2010年,黑龙江省纳入工作范围的饮用水水源地共165个,共涉及服务人口1419万人,占全省城镇人口总数的71%。黑龙江省“十一五”松花江流域规划支持全省10个重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4.2亿元进行保护区标志建设、隔离防护、污水拦截、污染源综合整治等项工程,目前已有8个项目完工,累计完成投资3.4亿元。
此外,污染减排和松花江规划工业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也极大缓解了工业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对下游饮用水水源地的威胁,水源地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目前,黑龙江全省范围内正在开展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评估、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重点城市水源地环境保护评估等一系列工作。调查评估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随着环境污染进入高发期,饮用水水源水质不达标情况依然存在,工作中仍然存在缺少有效制约机制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