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汛期以来,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坚持日常监管与强化应急举措并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和污染隐患单位的监管力度,坚持“超标即应急”零容忍工作机制,及时掌握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变化趋势,确保一旦发现水质异常情况,1小时内启动环境应急处置程序,24小时内锁定污染源,从而及时查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济南市环保局下达了今年第二批工业水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对13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水污染源实施限期治理,要求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治理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河道垃圾清理检查,自8月起,每月对市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和2008年~2012年生态市建设责任书考核并进行通报。加强对天桥化工产业园、济北开发区、商河经济开发区、章丘刁镇开发区等重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督促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和运行调试,确保园区外排废水稳定达标。
为排查污染隐患,防患未然,济南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了对重金属污染单位、化工及危化品从业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等重点环境风险防控单位,以及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借汛期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有重大事故隐患、可能诱发环境事件的,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技术人员及监测设备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