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水安全度夏工作能否经得住考验?太湖流域违法排污企业整治能否到位?江苏省环保厅近日专门下发文件,通报了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为确保太湖水安全度夏,今年7月,江苏省环保厅组成4个检查组,对无锡、常州、苏州、镇江市部分重点排污单位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环境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企业78家。其中,污水处理厂31家,工业企业47家;采样监测71家,超标20家,超标率28.2%,其中,污水处理厂采样监测31家,超标9家,超标率为29%;工业企业采样监测40家,超标11家,超标率为5%。
通过此次环境执法检查,检查组发现,太湖流域部分收集工业废水为主的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现象较为严重,厂区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不健全,污泥处置不规范;部分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管理混乱,跑、冒、滴、漏现象较为普遍,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水管网废水超标排放,循环冷却水不循环使用;部分工业企业环保审批、验收等手续不齐全,生产工艺落后,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生产废水经简单处理后超标排放,污染严重;部分企业长期试生产,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三同时”竣工验收,环境管理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在此次通报中,江苏省环保厅对太湖流域重点排污单位提出要求,要求沿太湖各市高度重视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同时,对生产规模小、治污设施简陋、使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要依法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重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对此次通报的问题,江苏省要求各地依法严肃处理,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进行停产整治。江苏省环保厅也将对太湖流域重点排污单位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并将对本次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后续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