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前下达2011年“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奖励资金1.352亿元,并将根据源头各保护区面积和出水水质确定“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各保护区奖励资金。
据了解,此次奖励资金奖励对象为在“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内的崇义县、大余县、瑞金县、石城县等13个县;奖励金额的确定标准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根据源头各保护区面积确定,占奖励总金额的30%;第二部分根据各保护区出水水质确定,占奖励总金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