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广州市民区伯向省物价局递交了反映广州市物价局违反《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程序组织水价听证会的相关材料,并要求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十二条,对广州市物价局组织水价听证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5日,广东省物价局在其官网广东价格信息网公开了给区伯的回复,并表示经调查,目前未发现广州市物价局在组织水价调整听证会过程中存在违反规定程序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