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对所辖的二县一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的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存在的不同情况,实施限期整改和督办。
为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江西省萍乡市所辖县(区)的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但因种种原因,有的运行不正常。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该市要求主管部门根据有关专家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要求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并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若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市领导将约谈县(区)政府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