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大(黄牛埔、雁田、莲花山、黄洞、三坑、清泉、吓角〈上库〉)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近日在市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七大水库总库容在120~1475万m3,除黄牛埔、雁田为中型水库外,其余5个均为中型水库。该项目将确定各水库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半年后需完成。
目前多为城乡生活和企业供水
据了解,在市农业用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我市已颁布实施《东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将东莞市小(一)型及以上的水库功能均调整确定为具有饮用功能,但并未相应的确定各水库的水源保护区范围。目前七大水库主要功能多为城乡生活和工矿企业供水。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在各水库功能调整为具有饮用功能之前,水库所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均已经完成并颁布实施。而该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均未考虑水库的饮用功能,水库周边规划有大量的建设用地,导致现状条件下水库周边存在大量的道路、厂房、居民区、学校、商业区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以及已批未建项目,这些项目均有合法手续。
鉴于此,在采取措施保证水库水质达标的前提下,为尊重历史,本次规划所划分的水源一级保护区应适当避开已建成区及已批未建项目。
为此,市水务局提出,在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不受污染的前提下,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尽可能的小。水库一般划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原则上为正常蓄水位以下水域范围及以上向陆域纵深200m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向陆域纵深2000m的范围,准保护区为二级保护区以外至水域分水岭以内的陆域范围。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拆除与保护水源及供水无关建筑
据悉,该区划将规划好水库的功能定位,对水库周边进行现状调查,调查水库周边建设及污染源情况,排水状况。并收集各镇区总体规划报告,分析七大水库周边土地规划情况与水源保护区划工作存在的问题。
最后建立保护区划分模型,确定水库具体的划分原则,通过对水库水源保护各级区划进行多方案比选,分析各方案的利弊,从水源保护、拆迁难度以及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可操作的具体方案。
据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包括:水源保护区用地规划,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拆除所有与保护水源及供水无关的建筑物,用地进行植被修复,改造为水源涵养林;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定,在划定的各级水源保护区分界处埋设界碑,标注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级保护区的水源保护措施,提出各级保护区内的已建、已批未建及未批项目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