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会议昨召开
中山饮用水源不容乐观,重金属污染、咸潮、跨界水污染、河道沿岸违法建设项目污染严重。昨日记者从中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电视电话工作会议获悉,全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共有576个,涉及13个镇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用1年时间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及二级保护区堤外重污染工业建设项目及废品收购站,3年时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违法整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西江水源:
跨界水污染问题严重
西江古镇段全长约13公里,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总面积约819亩,有古镇自来水厂,供水规模12万吨/天。
据了解,西江沿江建厂房源于上世纪80年代初,全镇工业立镇,各村纷纷建起工业小区,对江边滩涂地进行大规模开发。至2003年全镇已形成约800多亩的江边工业小区,初期工业盲目发展确实给古镇争取了先机。
但工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居住环境的恶化,威胁着市民的安全。
据统计,8年来,古镇共开展专项行动达16次,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20多家。至今,除三家企业因合同期未满须继续就拆迁条件进行谈判外,二级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内(包括古三、龙鳞沙、古四大塘工业区、冈南洼口堤外)已基本清拆完毕。
尽管古镇在整治饮用水源保护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但是在保护饮用水源方面仍然有很多困难存在。
首先是拆迁补偿数额较大。西江边堤土地大部分都有村向社会租赁开发,并签有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期最短的在2005年底结束,最长签至2055年,还有个别江边土地由村政府售卖给个人,拆迁补偿比较大。
其次是在拆迁过程中阻力比较大,在饮用水源综合整治的过程中,涉及利益关系的企业主以及租户比较多,一部分企业无证照经营,环保意识薄弱,给清拆行动造成了一定困难。
第三就是跨界水污染问题严重。江门荷塘、顺德均安两地未将西江规划为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批重污染工业如皮革、漂染洗水及金属表面处理企业依江而建,其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直接影响古镇自来水厂及下游的饮用水源水质。
通报:部分镇区对违建视而不见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环保局局长郭卫华在会上通报称,2011年底,该局委托相关技术部门对全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已经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据统计,全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共有576个,涉及13个镇区,其中工业建筑项目434个, 第三产业的建设项目142个,其中涉及堤外的建设项目360个。“从这组数据来说,中山市目前面临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量大,任务十分艰巨”,郭卫华说。
郭卫华表示,中山将利用1年的时间,也就是到明年的6月30日之前,要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内的以及二级保护区堤外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以及废品收购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项目对饮用水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那么我们有一组数据统计,现在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项目还有19个,二级保护区堤外的重污染,也就是所谓的化工类,漂染类等还有16家,废品收购站4个片区我们统计出来还有100多家”。郭卫华透露。
尽管整治任务迫在眉睫,但部分镇区和部门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存在整治完以后再次反弹,继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上马项目并给予了审批。
郭卫华批评某些镇区和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执法处罚。
审批:保护区内不再审批污染项目
中山市水务局负责人称,根据2010年底省政府同意调整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方案,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把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开发建设项目审批关,坚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审批堆放煤场、废品收购场、有毒有害物品储罐仓库、船舶制造修理,餐厅娱乐设施等污染水源的项目,严格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砂石物料堆放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砂石堆放不得设置洗砂设施,以及饮用水保护区不得设置砂石堆放场。
对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码头、桥梁等设施,须编制环评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而在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通过结合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实施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与审批,不断细化论证程序,明确具体工作要求,确保在建设项目审批上为饮用水源保护把好第一关。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立案查处5宗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洗砂池及取水设施,直接从河道抽取江河水冲洗海砂,将污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案件。
此外,对不满足《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的临时物料堆放场发出整改通知,协助东升镇共清理了37宗临时堆放场案件。
整治:3年完成违法整治工作
尽管有关部门之前也公布称,全市主要水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小榄水道、鸡鸦水道和磨刀门水道达到类水质标准,横门水道达到类水质标准。全市两个主要饮用水源地监测点水质状况总体较好,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饮用水源质量标准要求。但中山市副市长贺振章仍然指出,中山饮用水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如重金属污染、漂染污染、废品厂污染、农业污染,加上咸潮,有些镇区的取水口就是在养殖场的下游,而且很近。
“有个养殖场有8万头猪,什么概念呢?我们环保局算了一个账,1头猪等于7个人的排污量,8万头猪就相当于50多万人排出来的污水”,贺振章举例说。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要采用“政府牵头、辖区负责、部门联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的原则,用1年时间即到2013年6月30日前要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及二级保护区堤外重污染工业建设项目及废品收购站,3年时间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整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