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年伊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实施意见》,旨在全面完成宁夏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有效改善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塞上江南自然生态环境永续利用。根据该《意见》,宁夏将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工业污染防治水平、系统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提升流域风险防范水平、突出开展沿黄城市带水污染污染防治等为主要任务,通过科学谋划、加快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善机制、落实水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审批、强化水环境管理,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公开透明、强化公众与媒体参与的力度,建立实施评估、考核制度和行政领导负责制等多项举措,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进行。
到2015年,宁夏力促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城市和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黄河干流、清水河、泾河水质持续改善,水质稳定达到规划确定的目标水质类别;重点流域、主要排水沟渠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流域排污总量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