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几毛钱的波动带来的影响不能低估。所以在涨价之前,在听证之前就要做详细的调研,多听听底层市民的声音,然后定一个合理的价格。省政协委员 周文曙
近来不少市民都发现自家水龙头里的水越来越小,昆明今年将继续面临严峻的蓄水形势已成为既定事实。水资源弥足珍贵,加上云南省连续3年干旱,水资源越来越受到重视,节约水资源也成为社会的一个共识。有政协委员提出丰水期和枯水期实行不同价位收费,通过经济杠杆调节用水供需矛盾。那么提高水价能实现节水么?省政协的多位委员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已经有半年时间,但是有市民不理解,认为垃圾费和水费没有必然关联,捆绑收取不合理。在垃圾清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之初,锦华苑小区、丰宁小区、金色家园、耀龙康城等多个小区就曾经出现小区垃圾无人清运,导致垃圾堆积的情况。有省政协委员认为,收取垃圾处理费应该是环卫部门的工作,应该交由社区或是小区的物管收取。当然也有委员认为捆绑收费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2009年开始由于干旱,昆明的城市供水形势严峻,每年水务部门都会通过采取减量保时段供水和分片区轮值停水措施来缓解城市严峻的供水形势。去年在城市供水水源水库蓄水缩减的情况下,昆明自来水集团公司自去年2月22日起采取了减量保时段供水措施,即便是在丰水期保时段供水也称为供水常态。据统计,截至1月21日,昆明全市库塘蓄水8.46亿方,比历史同期14亿方少5.54亿方,少40%。“七库一站”(含清水海)蓄水1.76亿方,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为主城供水的云龙水库蓄水6399万方,比去年同期少3800万方,少40%。
水费到底该不该涨?
反方:应该考虑底层居民承受力
“煤气、水、电、交通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物价的核心。其中任何一项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整个社会物价的波动。”省政协委员周文曙认为,基础行业的价格波动会影响社情的物价,进而带来居民生活成本的增加。他认为作为社会的基础行业,水费在涨价前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最关键的一个因素就是最底层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于中高等收入者来说几毛钱的涨价虽然也会带来他们支出的增多,但是影响不是很大。而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几毛钱的波动带来的影响不能低估。所以在涨价之前,在听证之前就要做详细的调研,多听听底层市民的声音,然后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正方:调节供求矛盾 应做适当调价
“水的供求矛盾在云南特别突出,水资源问题对云南来说属于战略性问题。”省政协委员王剑屏认为应该将一部分的水资源进行产业化运作,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调节,在供求矛盾突出的时候将水价适当地往上调整,对解决用水紧张的问题是会有帮助的。“很多人认为水供应是一个公益性事业,但是我还是认为这个公益性要部分向产业性转变,在居民的承受力之内做小幅度的调整是很有必要的。”王剑屏说。
涨水价能不能促进节约?
正方:以经济杠杆达到节省目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短缺依然是我省最基本的水情。”省政协委员王仕宗指出,在缺水严重的形势下,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两强一堡”建设的深入推进,让这一形势更加严峻。
王仕宗认为,目前应该增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专门的节水机构;健全管理机制,建立长效的节水激励措施;积极推广节水典型。另外,还需要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他还指出,节水型社会的建设需要构建起全民参与的格局。
王剑屏认为不通过经济杠杆的调节,难以促成全民节水。“水价的微调可能对一些高收入人群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他在使用水的时候就会有意识的节水了。洗完澡就洗衣服,洗衣服的水还拿来拖地,不自觉当中就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人们的节水意识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达到。”同时,他还认为除了自来水在内的中高端的水进行产业化还不够,农业的生态用水也需要产业化来推进,才能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反方:涨价没有用 应倡导节水风尚
省政协委员王学鸿认为,如果是为了让市民节约用水而提高水价并不合理。“为了控制市民用水而提高水价,这个作用不会很明显。”他认为关键的是倡导一种节水的风尚,鼓励市民循环利用水资源。
“政府应该拿出政策和财政支持,推广市民使用节水洁具,奖励和鼓励市民安装节水洁具,帮助节水。”省人大代表代俊峰说。
垃圾费捆绑水费是否合理?
反方:网友说“神仙打架,市民遭殃”
2012年8月初,家住锦华苑小区的刘女士在忍受了近一个月小区垃圾转运站旁无人清理的垃圾之后,拨打了市长热线反映情况。“这个废弃的垃圾转运站自从垃圾清运费与自来水费捆绑后,就停止了营运,在停用之前为西山区环卫处管理,停用后无人管理,一个月来垃圾成山,已经影响我们这些过往的居民了。”刘女士对此感到很无奈。
2012年7月1日起,昆明市民已经不再需要单独向物管或单位缴纳卫生费或生活垃圾处理费,而是统一通过水费缴纳。在昆明垃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之初,丰宁小区、金色家园、耀龙康城等多个小区都曾经先后出现小区垃圾无人清运,导致垃圾堆积的情况,让市民苦不堪言。记者采访发现,原来是因为在这项新政策实施后,部分物管认为,既然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水费中统一收取上交主管部门,那么小区内垃圾的清运工作也应该由环卫部门来负责。但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垃圾处理费”指的是通过自来水代收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费,是把生活垃圾产生者产生的垃圾清运到垃圾处理厂,并由处理厂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在有的单位或小区也习惯把这笔费用叫做卫生费,在新的政策实施之前是由小区的物管收取。“自来水公司只是帮我们代收这部分的费用,他们从中收取3%的手续费。”
因为双方观点对立,加上物管或与环卫部门没做好接洽,就曾导致了多个小区的垃圾没人管,一时间垃圾堆积成山。就有网友评论,这是“神仙打架,市民遭殃”的表现。
正方:垃圾费欠缴现象得到缓解
昆明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王处长介绍,“昆明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欠缴情况较为严重。以2009年垃圾清运费为例,主城四区应收垃圾费约1.5亿元,实收0.4亿元左右,缴清率仅为27%左右,其中还包含高额的收费成本。”
“水费收取的体系比较完善,捆绑在一起收费能够节约人工成本,也能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率。所以现在居民一旦用水了,缴纳水费时,生活垃圾处理费就会一并计算扣除。”环卫处工作人员介绍。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之后收费标准是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2.5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5元/人·月或180元/吨。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者根据日垃圾量来收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家庭,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按5元/户·月缴纳。
经过半年的捆绑收费,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除了一些新住户,还没有进入市城管平台的用户外,现在缴清率已经达到80%以上,效果十分明显。”
捆绑收费是否涉嫌惰政?
反方:政府应加大清洁费的投入
“我认为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不合适。”省政协委员周文曙认为,由哪个部门负责这个工作,就应该由那个部门自己来收取。“既然自己收费的情况不佳,就应该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思路想办法提高垃圾费的缴清率,而不是用捆绑到水费上的方式来实现。”另外,周文曙还说出了自己的质疑,“10元钱的垃圾费属于公共区域的垃圾费,那么就属于公共投入,这部分的费用怎么能由老百姓掏钱呢?如果环卫部门发现经费不足,就要向政府申请,而不是向老百姓伸手。”
同样,省政协委员王剑屏也认为,不应该将垃圾费和水费捆绑收取,“污水费和水费捆绑收取是合理的,但是垃圾费和水费捆绑就没有道理了,使用水和产生固体垃圾并没有必然联系。”他认为垃圾费的收取应该由环卫部门安排到小区、社区里面进行收取。
正方:捆绑收取能节约行政成本
省政协委员张建伟则表达了不同于两位委员的声音,“我认为捆绑收取是有好处的,虽然是两种费用,但是分开收取势必要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而且你也不会愿意陌生人来敲门收取这10块钱的垃圾费。”张建伟认为,现在水务的收费系统相对完善,通过将两项捆绑之后,就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是一个很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