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开局头两年,全国4项污染物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如何?面对2011年氮氧化物大幅上升以及经济下行给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行带来的困难,我们采取了哪些措施?污染减排面临哪些困难?如何推进?
多渠道多举措推进污染减排2011年国家确定的减排任务是: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2010年相比均下降1.5%。
2011年核查结果显示,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下降2.04%、氨氮排放总量下降1.5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2.2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上升5.74%。
2012年国家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11年相比,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1.5%,氮氧化物排放量零增长。
从去年上半年情况来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1.19%,氨氮同比下降1.42%;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2.72%,氮氧化物同比下降0.24%。
对此,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介绍说,2012年上半年,4项污染物排放首次实现全部下降,但从数据来看,尚未实现任务进度和时间进度的匹配。
针对2011年氮氧化物排放大幅上升形势,以及2012年上半年经济下行给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行带来的困难,环境保护部严格减排核查监管,着力推进“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多渠道加大减排投入,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强力推进污染减排。
根据2011年减排情况,环境保护部对进度滞后的6个省和两个集团公司开展约谈,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存在问题的8个市(州)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对30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对7家脱硫设施运行效率低、弄虚作假的电力企业,实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针对约谈、通报、督察情况,有关地方和企业迅速行动,深入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安徽对7个市实行减排黄色预警,暂停6个市项目环评审批;陕西、山西等地约谈工作不力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实施环评限批预警制度。
“六厂(场)一车”的4种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3以上。各地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全力抓好“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的推进实施。
浙江环保、经信部门加强政策联动,出台激励措施,脱硝工程按照高标准进行建设;吉林4000吨/日以上水泥生产线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广东环保、农业部门联合推进畜禽养殖减排,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工作全面启动;江苏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强制报废制度,推行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
目前,超过一半的省份,由政府或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机动车减排的文件,机动车管理机构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尾气检测率大幅度提高。
河北石家庄、福建泉州、湖北武汉、广东增城、甘肃兰州、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大规模实施燃煤锅炉集中替代和燃气替代工程,成效显着。
国家财政继续多渠道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和减排监督管理工作。中央拿出100多亿元用于治污减排,优先安排列入责任书的脱硫脱硝项目建设。
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试行脱硝电价政策,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14个省(区、市)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8分,用于补偿企业脱硝成本,预计全年达到40亿元。
污染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吴舜泽分析说,2012年上半年4项污染物排放量首次同时下降,得益于减排措施的落实,但更多的是经济下行的原因。经济下行只是短期内缓解了节能减排的压力,并不能表明我国经济粗放型发展方式实现了根本转变。
2012年上半年,“两高”行业项目投资为20956亿元,增长21.2%,在工业投资增速比2011年同期回落的情况下,此类投资增速高于2011年同期,如铅冶炼项目投资增幅高达50%以上;未采取脱硫措施的地方中小型钢厂粗钢产量同比增长15%以上,高于全国粗钢产量增速13个百分点。
对此,吴舜泽指出,今年应着重防止以应对经济下行为由,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投资冲动抬头。
根据2012年上半年的核查数据看,截至2012年上半年,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2012年应建成投运的1276个重点项目,上半年只完成了42%。143个电力行业脱硝工程进展尤为缓慢,仅完成20个,44家企业脱硝工程还停留在技术方案层面。个别地方“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甚至未将污染减排目标列入指标体系,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堪忧。
电力、水泥和机动车三大排放源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85%,2012年上半年同2011年同期相比,电力行业排放量下降2.9%,水泥行业排放量下降0.7%;但由于油品质量标准滞后和淘汰“黄标车”力度弱,机动车排放量增长4.5%,几乎抵消了电力和水泥行业的削减量。
减排重在抓好落实4项污染物的减排工作着力从哪些方面推进?吴舜泽介绍说,要着力抓好减排措施落实。指导和督促各地区、中央企业加强对已建成治污设施的运行监管。扎实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对2013年的目标责任书项目,按照污染减排年度计划要求,督促进度,现场督办,确保减排项目全面按期保质完成。
为鼓励电力企业建设和运行脱硝设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将脱硝电价试点范围由现行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燃煤发电机组,扩大为全国所有燃煤发电机组。对此,吴舜泽认为,下一步工作重点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电企业脱硝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发电企业提高脱硝效率,出台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加强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污收费稽查。
在完善污染减排政策措施方面,吴舜泽认为,应继续做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做好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和排污总量指标审核工作,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将总量减排核查中已经关闭的企业、生产线、规模等向社会公告。推进造纸、印染等行业实施污水处理设施中控系统建设,实现污染物监控数字化、实时化、精确化,将运行情况纳入减排核查核算。